關于協(xié)助推薦202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政府政策

鉆瓜導讀:根據《科技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guī)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獎勵章程》(2023年修訂),為做好202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華夏獎”)項目推薦工作,特請你單位推薦本地區(qū)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2024年度華夏獎。

(來源: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關于協(xié)助推薦202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

各推薦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guī)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獎勵章程》(2023年修訂),為做好202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華夏獎”)項目推薦工作,特請你單位推薦本地區(qū)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2024年度華夏獎?,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和條件

(一)推薦范圍

華夏獎獎勵范圍包括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領域城鄉(xiāng)規(guī)劃、城市建設、村鎮(zhèn)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市政公用事業(yè)等行業(yè)的下列科技成果:

1.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計算機軟件等科技成果。

2. 引進、消化、吸收后再創(chuàng)新的國外先進技術和工藝。

3. 為行業(yè)服務的標準、規(guī)范、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技基礎性研究成果。

4. 為支撐決策科學化與管理現(xiàn)代化服務的軟科學研究成果。

5. 有組織有措施進行大規(guī)模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

6. 采用技術創(chuàng)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項目。

(二)推薦條件

推薦項目應滿足下列條件:

1. 在技術(或方法)上有重要創(chuàng)新,技術難度較大,解決了行業(yè)發(fā)展中的熱點、難點和關鍵問題,總體技術水平和技術經濟指標達到行業(yè)領先水平。

2. 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顯著,并經過較大規(guī)模的推廣應用,取得明顯效益。

3. 成果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對提高行業(yè)或技術領域的技術含量,推動行業(yè)或技術領域科技進步作用明顯。

二、推薦要求

2024年度華夏獎仍采取單位申報和主管機構推薦的方式,推薦指標不限。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優(yōu)秀項目。

推薦單位包括: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建委)或相關建設科技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直屬單位及學(協(xié))會,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yè),有關大專院校。

具體推薦要求如下:     

(一)推薦單位應對推薦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并填寫由華夏獎勵辦制作的統(tǒng)一格式的推薦書(附件1),提出推薦意見和推薦獎勵等級建議,并加蓋公章。

(二)推薦單位推薦項目及推薦獎勵等級須征得項目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單位的同意。

(三)推薦獎勵等級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評審時將按推薦獎勵等級分類評審,上一等級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參評下一等級。

(四)推薦項目提供的證明材料(推薦書附件)應當完整、真實、可靠,并說明推薦項目的主要創(chuàng)新點、社會、經濟與環(huán)境效益分析、第三方評價意見、學術及專利技術等情況。

(五)推薦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應按貢獻大小排序,名額應按照相應的獎勵等級推薦。

(六)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與其他完成單位協(xié)商一致后,共同向推薦單位申報。

(七)推薦項目必須無知識產權爭議。有爭議的項目需于推薦前得到妥善解決。

(八)同一人作為項目第一完成人的項目,本年度只能推薦1項。

項目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薦:

(一)已獲得國家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科技獎勵的,項目所列主要創(chuàng)新內容(含專利、論文等)已獲得華夏獎的,2020年及以前年度申報但未獲得授獎的項目(不包括未通過形式審查和提前聲明放棄獲獎的項目),不得推薦。

(二)同時推薦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科技獎勵以及其他社會科技獎勵的項目,不得推薦。

(三)不符合華夏獎獎勵范圍和條件的,不得推薦。

(四)項目未通過驗收(評估)或驗收(評估)不滿一年(軟件類六個月)的,標準規(guī)范頒布實施不滿六個月的,有工程依托項目未提供工程驗收報告的,項目整體技術未應用或應用不足一年的,不得推薦。

(五)推薦書及附件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填寫的,不得推薦。

(六)本申報年度前兩年連續(xù)推薦且未獲獎的項目,不得推薦。

三、推薦程序

推薦材料要求電子版推薦材料網絡提交和書面推薦材料報送。請申報單位于2024年6月3日起登錄華夏獎推薦系統(tǒng)平臺https://stc.chinagb.net/login.asp,按照填寫說明(附件2)填寫申報推薦材料。

各推薦單位應按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獎勵章程》(2023年修訂)的要求,嚴格審查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提出推薦意見和推薦獎勵等級建議,同時在書面推薦材料上加蓋公章,報送華夏獎勵辦。

四、材料要求

書面推薦材料包括《“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一式1套。正文、附件應合并裝訂,具體蓋章要求參照填寫說明。

網絡提交電子版推薦材料內容與書面推薦材料必須一致。應按照填寫說明填寫、上傳申報推薦材料及簽字、蓋章的的電子掃描件。具體要求如下:

(一)正文部分

推薦書正文第一至第七部分逐項錄入推薦系統(tǒng)(可先在下載的word版推薦書里填好后直接粘貼),正文第八和第九部分上傳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電子掃描件,正文整體應將各完成人簽字、各完成單位及推薦單位蓋章的電子掃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傳推薦系統(tǒng)。

(二)附件部分

附件各項內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并嚴格按照附件類型分別上傳推薦系統(tǒng),附件目錄頁上傳加蓋第一完成單位公章的電子掃描件。

五、推薦時間要求

網絡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以快遞寄出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區(qū)三里河路11號建材南新樓228室

郵編:100037

聯(lián)系人:曲垚 楊偌醴      

電話:010-57811457,010-58934934   

網絡技術咨詢聯(lián)系人:蔣新國

電話:010-88328649

附件: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

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

2024年6月3日

 

 

 

 

 

 

抄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附件: 關于協(xié)助推薦202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2《“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docx

附件: 附件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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