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23年度科學普及示范專項(科普展廳)項目的通知熱點資訊

鉆瓜導讀:為落實《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河北省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部署要求,在全市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試點示范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yè),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支持天文、地理、氣象等自然科學展館(展廳)建設,加大青少年科普活動的資源配置,建設培育一批自然科學類科普示范場館(展廳)。

(來源:河北省保定市科學技術局

關于征集2023年度科學普及示范專項(科普展廳)項目的通知

一、總體安排

  為落實《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河北省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部署要求,在全市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試點示范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yè),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支持天文、地理、氣象等自然科學展館(展廳)建設,加大青少年科普活動的資源配置,建設培育一批自然科學類科普示范場館(展廳)。
  二、支持重點
  1、光伏示范科普項目優(yōu)先支持有光儲融合、交通應用、農業(yè)應用、信息技術、產業(yè)鏈提升、先進技術產品及應用,重點支持經(jīng)認定的省級科普示范基地。具有較強的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掌握智能光伏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可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或系統(tǒng);擁有較高的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水平;具備豐富的光伏示范項目建設經(jīng)驗。
  2、申報場館(展廳)類科普項目的承擔單位應為科普基礎較好的企事業(yè)單位、學校和科研機構,有自籌資金能力、有場館維護專職人員,面向全社會開放,科普場館(展廳)建成后要定期開展公益科普活動,每年科技活動周期間,面向全社會組織相應的科普活動。
  三、績效指標:
  圍繞基地提升科普能力建設研究的內容與成果,選擇1-2處試點作為光伏發(fā)電建設示范區(qū)域;吸納京津科普資源,打造數(shù)字化科普展廳,試點年度開展科普活動不少于10場次,線下線上吸引公眾體驗、參與不少于5000人次。
  四、申報要求
該專項項目申報采取書面申報的方式,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不能得到完全滿足時,差額部分自籌,項目績效指標原則上不得降低。
  1.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須為經(jīng)省級科技行政部門認定的科普示范基地的依托單位;
  2.項目要以開展光伏示范應用為主題,具有鮮明和科學普及特點;
  3.項目名稱應準確、簡明反映提升科普示范基地的科普示范能力以及形成的光伏應用場景。
  五、形式審查要點
  以下任何一項不符合的,則形式審查不予通過:
  1.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等符合《2023年度保定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要求;
  2.項目申報書按要求填寫完整、規(guī)范,承諾書、蓋章頁齊全;
  3.申請的市財政專項資金額度符合指南要求;
  4.有合作單位的,提供合作協(xié)議;
  5.研究內容與申報指南內容相符;
  6.不存在重復、多頭申報項目;
  項目申報時間: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
  聯(lián)系人:市科技局法規(guī)處   韓雅靜
  聯(lián)系電話:33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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